法律分析
因公犧牲的消防隊員的傷情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公安消防人員參加撲救時受傷,有功人員全部公費治療。專職公安消防人員的醫療費用也應由財政承擔。具體程序:1,先申請工傷認定,再做勞動能力鑒定,根據鑒定結果索賠;2.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3.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作服、工作資料、證人證言、錄音等。,可以證明妳們存在勞動關系,要求單位對未簽訂的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4.帶薪停工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單位按月支付;並且在帶薪停職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與其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帶薪停工期壹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的,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帶薪停工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帶薪停工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帶薪停工期間需要護理的,由其所在單位負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壹)治療工傷的醫療費、康復費;(2)住院夥食補貼;(三)在統籌地區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用;(四)安裝和配置殘疾人輔助器具的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壹至四級傷殘職工的壹次性傷殘津貼和按月傷殘津貼;(七)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時應享受的壹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人員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