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為適應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新形勢新要求,必須加強憲法和法律的實施,堅持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尊嚴和權威。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尊嚴和權威,是我國憲法確立的壹項重要原則。基本要求有四點:壹是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規章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第二,壹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都有維護憲法尊嚴和保證憲法實施的責任。第三,所有中國人和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第四,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壹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追究。
當前和今後壹個時期,在繼續加強立法工作的同時,要更加註重加強憲法和法律的實施,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尊嚴和權威。這是新的歷史條件下全面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客觀要求,是全黨全社會的共同任務。
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基本原則:“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所謂“有法可依”,是對立法工作的要求,要求把國家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各個領域納入法制軌道,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是完善社會主義法制的前提。所謂“守法”,是守法的基本要求。要求壹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政黨、武裝力量和全體黨員、幹部、群眾都要嚴格遵守法律,嚴格依法辦事。“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對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的基本要求,要求他們嚴格認真執法,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執法權力,堅決打擊和懲治壹切違法犯罪行為,盡職盡責。因此,“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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