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經網絡媒體報道後,宜興警方迅速處理,稱“公安機關已對違法人員進行嚴肅訓誡,責令監護人嚴加管教,並依法承擔相應民事責任”。通報壹出,在網友中引起軒然大波。未成年人可以為所欲為,無視他人合法權益嗎?對於類似的校園欺淩事件,法律真的失控了嗎?
在大多數人的心目中,校園應該是壹個笑靨如花、增長知識、接受教育的地方。然而,近年來日益嚴重的校園欺淩事件,讓校園成了壹些孩子壹輩子都不想談的地方。從這個角度來看,校園欺淩在成年人眼裏不僅僅是孩子之間的小打小鬧,校園欺淩帶來的陰影往往會遮蔽當事人的精神生活。
校園欺淩的殘酷有時會震驚成年人。這些惡劣的事件無疑直接傷害了受害者的身體,甚至給他們幼小的心靈造成了不可磨滅的創傷,甚至讓壹些受害者產生了自殺的心理。然而,校園欺淩中的“受害方”不僅是直接受害者,也是“加害者”和冷眼旁觀的“旁觀者”。施暴者在長期的暴力中心中被極大扭曲,極有可能養成冷漠、以自我為中心甚至暴力的惡性人格。常年觀看暴力事件的圍觀者,可能對欺淩行為麻木,也可能對同學之間的關系產生焦慮和恐懼。
對於校園欺淩,法律不能容忍,更不能縱容。校園欺淩停不下來,往往是因為社會對事件的性質不夠重視,法律的嚴苛恰恰能引起公眾的關註。法律的懲罰可以讓少年犯意識到事件的嚴重性,幫助他們避免再犯,給予受害者應有的人身保護,讓旁觀者自覺遠離暴力事件。
對於校園欺淩,法律不能壹邊倒,更不能偏袒。校園欺淩的相關法律壹般側重於解決肢體沖突中的“硬暴力”,忽略了對受害者心理傷害更大的“軟暴力”和“冷暴力”。應改變法律保護的範圍,以提前預防“硬暴力”的發生和惡化。
對於校園欺淩,法律不能遲到,更不能缺席!受害者也許早在遲到的法律之前就結束了年輕的生命,施虐者也許在法律的缺席下成長為更壞的人,讓法律發揮應有的作用,讓人們記住純潔美好的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