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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食品安全法的內容

幼兒園食品安全法的內容

為保障我園教職工和幼兒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應急救援機制,以便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能夠及時、正確、高效地處理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將事件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壹、情況簡介

我園現有10個班,其中幼兒460人,教職工43人,食堂1個。關鍵的安全問題是:食物中毒和其他食物事故。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領導小組,落實各部門的責任。

1,成立由分管院長助理、保健人員、食品采購員、班主任、護士組成的領導小組。

2、主任助理、保健人員協助醫務人員負責搶救工作。

3、食堂班長負責保存食品樣品。

第三,逐步建立及時報告制度

如果教職工和幼兒在短時間內發現有多名嘔吐、腹痛、腹瀉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的患者,值班老師應立即向園區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園區安全領導小組接報後立即向園長報告,並趕赴現場指揮協調事件處理。園區領導立即向上級食品衛生部門、醫院和上級教育部門匯報。

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中毒的單位、中毒人數和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從而幫助有關部門積極采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預防方法。懷疑中毒就向公安部門舉報。

四、事故處理方法和具體措施

壹旦發現食物中毒,幼兒園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搶救措施。並第壹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告。

緊急處理程序:

1.壹旦發現食物中毒,發現事件的人員應立即向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園區領導應第壹時間組織人員,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通知相關人員趕赴現場,按照分工開展工作,立即將中毒人員送醫院搶救。

2.食堂工作人員負責保管好米飯和餐具樣品,送衛生防疫部門檢驗。期間,無關人員嚴禁進入食堂。

3.組織由主任助理保健人員和骨幹教師組成的護送小組,具體負責護送事宜。

4.穩定孩子情緒,做好家長工作,保證幼兒園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時向主辦單位和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處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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