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毆打防疫人員可能構成妨礙公務罪。
在壹般人看來,毆打他人只要不輕微傷害對方,就不構成犯罪。這只是壹種非法行為。如果被公安機關抓到,最多拘留。總之不會構成犯罪。
如果妳這樣想,那就太片面了。如果妳違抗防疫相關規定,毆打防疫工作人員,擾亂了正常的防疫秩序,那麽妳很可能涉嫌妨礙公務。沒妳想的那麽簡單。
妨礙公務罪是刑事犯罪,需要負刑事責任。說白了就是需要監禁。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構成妨害公務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這時候有人會說,我只是壹般的打了防疫人員,沒有輕微的打。是否還構成妨礙公務罪?當然,妨害公務罪的前提並不壹定要求受害人受輕傷以上。
這時候又有人會問,壹些防疫人員怎麽構成妨礙公務罪?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非公務員在協助國家機關和有關部門開展相關公務時,可以視為國家工作人員。這時候妳打他,擾亂秩序,當然構成妨礙公務罪。
二是會留下犯罪記錄,對自己和孩子的影響都很大。
如果毆打防疫人員,被判入獄,出獄後肯定會留下犯罪記錄。眾所周知,如果妳有犯罪記錄,會對妳的工作和生活產生很大的影響。
同時也會對孩子產生負面影響。如果他們學習成績還不錯,長大後還想考公務員,考警察,參軍,那就成問題了。政審能不能通過還需要壹個大大的問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條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暴力襲擊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駕駛機動車肇事,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