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學生創業稅收優惠:高校畢業生憑人社部門出具的就業創業證明,在畢業年度內創辦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三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限額依次扣除實際發生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2.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自主創業,可在創業地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金額65438+萬元。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優惠利率和風險分擔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
3.免收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普通高校學生畢業後2年內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自首次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登記、證照等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大學生創業補貼政策:
1.壹次性風險投資:
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和技術學院的學生(畢業後5年內)成功創業。自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並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可申請創業補貼,每戶給予壹次性創業扶持補貼10000元。
2.初創企業社會保險補貼:
畢業後5年內在本市自主創業並取得營業執照或在其他合法機構註冊並正常經營的高校畢業生;
3.房租補貼:
租賃經營場所(含社會資本投資孵化基地)創辦創業企業並擔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可申請租金補貼。房租補貼直接補貼給已創辦企業,每戶每年5000元,累計期限不超過3年;
4、創業促進就業補貼:
創業企業吸納就業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吸納就業人數(簽訂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給予就業帶動補貼(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除外)。
法律依據:
《關於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的意見的通知》第壹條。
省內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學生(以下簡稱大學生)或畢業5年內未就業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含國家承認學歷的留學回國人員,以下簡稱高校畢業生)在我省高校設立的各類創新創業平臺或孵化器中,從事正在孵化的創業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