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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教授可以在外面開公司嗎?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不能開公司的人包括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公務員、正在被處分的人。沒有規定大學老師不能開公司,所以大學老師開公司是合法的。

大學老師可能不允許開公司。具體原因如下:在法律上,壹般情況下,沒有相關的法律政策禁止大學教師開辦註冊公司,所以從法律角度來說,大學教師可以開辦公司。只要不影響學校正常的科研教學任務,學校不會幹涉大學教師的其他社會活動,比如開公司,所以大學教師這個時候可以開公司。但有時出於輿論和師德原因,學校會限制大學老師開公司。

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股東人數達到法定人數;(二)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3)股東* * *同意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五)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條有限責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

從我國明確禁止設立公司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我們設立公司應該具備的條件可以看出,大學教師設立公司是合法的。但是需要註意的是,雖然在這個問題上沒有法律禁止,但是很多學校都有自己的內部規定,不同的大學有不同的規定。作為職業教育的從業人員,學校的規定不壹定比法律的規定約束力小。所以,如果學校同意,大學生開公司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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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壹)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二)因貪汙、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限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限未逾五年;(三)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的營業執照被吊銷之日起未逾三年;(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的。公司違反前款規定選舉、委派董事、監事或者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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