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原告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嗎?
在訴訟過程中,只要公民符合下列條件,原告和被告都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1.因經濟困難需要代理的下列事項沒有代理人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公民可以就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
2、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後或者被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二)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三)自訴案件自人民法院受理以來,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3.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4.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不審查被告人的經濟狀況。
二、法律援助申請人應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證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如暫住證);
2.經濟困難證明,如救濟證明、政府有關部門或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經濟困難證明、職工就業證明、失業證等。;
3、享有合法權益的證明材料,如財產權屬證明、親屬關系證明、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
4、法律援助中心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申請的,還應當提交代理資格證明和代理人的基本情況。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只要當事人符合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就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法律援助。因此,原告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然而,法律援助必須有壹定的先決條件。聾啞人或者未成年被告人或者可能被判處死刑的被告人,除經濟困難外,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