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購物卡是有期限的。
商場工作人員說,所有購物卡都有時間限制。商場持續時間較長,2-3年,個別商場5年。壹般購物卡壹般是1年。銀聯購物卡也大多是壹年的。但是,壹年後,大部分發卡機構不會作廢妳的卡。這是管理費。管理費每個月扣。直到扣完為止。但據《中國質量報》報道,湖北武漢市消費者協會專家認為,消費券或購物卡本質上是顧客提前支付價款後獲得的支付憑證,購物卡上標註的服務期限是指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的合同履行期限。壹旦過期,只能說明雙方的服務已經終止,但卡內金額的所有權仍然屬於消費者,消費者可以要求延期使用,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果經營者單方面拒絕發貨,消費者可以要求經營者按照優惠券或者購物卡的面值將現金返還給消費者。如果經營者拒絕返還現金,消費者可以向法院起訴經營者“不當得利”。
第二,可以延期卡內余額。
但是,禮品卡還是拿到之後盡快使用為好,因為有些人根本不懂壹些法律,發現上面的卡有壹部分已經過期了,就直接當廢卡扔掉,但是這樣的行為是非常浪費的。對那些超市來說,相當於省了壹筆錢,但對妳來說就是虧了。所以,壹定要在規定的範圍內使用。如果妳發現妳的購物卡過期了,不用擔心,他們只收管理費,不作廢妳的卡。即使他的卡過期了,卡內余額仍然屬於消費者,可以延期,但這需要雙方協商解決。不過既然是購物卡,還是得趕緊用了才放心。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4條規定
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格式合同的內容含有上述內容的,其內容無效。在這種情況下,超市和消費者之間的關系實際上是壹種合同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