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防疫要求如下:
1.近期在外地生活的市民,回廣東後會主動進行核酸檢測;
2.在過去14天內去過當地有疫情報告的中高風險地區和城市,與陽性人群同乘交通工具來(回)粵或活動軌跡有交叉的,應主動向社區報告,積極配合疫情防控措施;
3.在過去的14天內,對在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區)居住過的人員集中隔離14天,在1、4、7、14天檢測核酸1次,在14天進行雙采樣雙檢查;在過去的14天中,從高風險區所在市的其他縣(區)來(回)粵的人員,嚴格進行了14天的居家健康監測,采取了“三天兩檢”的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十八條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傳染病防治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壹)實施傳染病防治規劃、計劃和方案;
(二)收集、分析和報告傳染病監測信息,預測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趨勢;
(三)開展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理和效果評估;
(四)開展傳染病的實驗室檢測、診斷和病原鑒定;
(五)實施免疫規劃,負責預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和管理;
(六)開展健康教育和咨詢,普及傳染病防治知識;
(七)指導和培訓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開展傳染病監測工作;
(八)開展傳染病防治的應用研究和健康評價,提供技術咨詢。
國家和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監測傳染病的發生、流行和分布,預測重大傳染病的流行趨勢,提出防控對策,參與和指導疫情調查處理,開展傳染病病原鑒定,建立檢測質量控制體系,開展應用研究和健康評價。設區的市、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實施傳染病防治規劃和方案,組織實施免疫接種、消毒和控制病媒生物危害,普及傳染病防治知識,監測和報告本地區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常見病原微生物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