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濟南警方和雲南警方破獲了壹起特大跨國販毒案。其中涉案34人,繳獲冰毒25公斤、鴉片500克、毒資90余萬元。在這種情況下,販毒網絡相當廣泛,從境外延伸到國內9個省市。令人驚訝的是,涉案的34名犯罪嫌疑人中,有的還是95後研究生。此消息壹出,不足為奇。按理說,作為壹個研究生,他的法律意識應該不會那麽淡薄,研究生的生活條件其實很好,不會讓人走上制毒販毒的犯罪道路。
即使他是壹個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他的結果仍然是法律的制裁。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給予刑事處罰。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壹)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壹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二)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五)參加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壹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不難看出,這個95後研究生將在監獄裏度過余生。年輕人可以犯錯,但千萬不要觸碰法律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