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不太可能,但是最後還是會按照法律來分。婚後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壹人名下的,可以按照各自父母出資份額認定房產為雙方共同占有。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
《民法典》(2021,1,1實施)第壹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二、離婚時房屋分割的規定
(壹)離婚房產壹方給另壹方如何分割。
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壹方所有的財產贈與另壹方,贈與人在贈與財產變更登記前撤銷贈與,另壹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贈與合同的規定處理。此時,如果壹方贈與另壹方房產,即使結婚多年,只要房產沒有過戶,贈與人也可以撤銷贈與,房產在離婚時仍歸贈與人所有,不會分割。
(二)父母壹方出資購買房屋時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父母壹方婚後為子女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僅贈與其壹方子女,該房產應認定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此時,如果婚後父母壹方投資買房,其子女名下的產權登記是對子女的贈與,與另壹方在婚姻關系封存期間無關。離婚時,不作為夫妻個人財產分割。
(3)父母雙方出資購房時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父母雙方購買的房產產權登記在壹個子女名下的,按照各自父母出資份額,該房產可視為雙方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婚後雙方父母購買的房屋,無論登記在哪壹方名下,離婚時都會按照出資份額分割。
(4)壹方婚前購房,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夫妻婚前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向銀行借款,婚後以相同財產償還貸款,房產登記在首付款支付人名下的,離婚時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照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產權的壹方所有,未歸還的借款為登記產權的壹方的個人債務。離婚時,已辦理產權登記的壹方應賠償另壹方婚後雙方支付的錢款及相應的財產增值部分。此時,對於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後還款,房屋也屬於夫妻個人財產,離婚時財產不會分割。
(5)以父母名義買房時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以壹方父母名義購房,產權登記在壹方父母名下,另壹方主張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房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此時,雙方使用同壹套房產,以父母的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父母壹方名下的,房屋產權歸父母所有。離婚時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算按照出資額償還出資。
(六)按揭貸款買的房子如何分割。
按揭貸款購買的房屋權屬特殊。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以相同的收入償還銀行貸款本息,所以只能假設房屋現有價值歸夫妻雙方所有。對於房屋產權分割,實踐中,夫妻財產分割原則上應平分。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來源等情況確定。,由雙方協商處理。但是在兩種情況下應該區別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