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拉電線違法:
1.私自拉電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2.用戶用電不得危及安全和擾亂供用電秩序;
3.供電企業有權制止危害安全和擾亂供電、用電秩序的行為;
4、違反有關規定,危及供用電安全或者擾亂供用電秩序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5.情節嚴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可以暫停供電,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私拉電網狩獵電擊傷量刑規定;
1.未經許可拉電網,造成他人傷亡的,壹般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處罰;
2.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節輕微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綜上所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危害發電設施、變電設施、電力線路設施及相關輔助設施。在電力設施周圍進行爆破和其他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作業,應當按照國務院有關電力設施保護的規定進行,經批準並采取確保電力設施安全的措施後,方可進行作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三十二條
用戶不得危害安全和擾亂供電、用電秩序。供電企業有權制止危害安全和擾亂供電、用電秩序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六十五條
違反本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危害供電、用電安全或者擾亂供電、用電秩序的,由電力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可以暫停供電,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未經批準,安裝、使用電網,或者安裝、使用電網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二)施工中車輛、行人通行的溝、井、洞沒有遮蓋物、圍欄和警示標誌,或者故意損壞、移動遮蓋物、圍欄和警示標誌的;
(三)盜竊、損壞道路井蓋、照明等公共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