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協議解除,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對房屋、租金等內容無爭議,選擇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使用這種方式,雙方應協商解決提前解除問題,並簽訂《租賃合同解除確認書》,其中應明確以下內容:哪壹方提出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對方是什麽態度,是否承擔違約責任,如何承擔等。
其次,無論是否有提前終止的共識,雙方都應註意保留相關書面文件。因協商不壹致不能提前解除合同時,壹方可以向另壹方發送相應的提醒函主張權利,並保留提醒證據。如果對方在合理時間內沒有回應,應及時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雙方協商並簽署了諒解書,那麽就可以辦理租房的交接手續了。壹般要經過清點屋內物品、還清相關費用、歸還鑰匙、搬出去等程序。
所謂法定解除,是指只要發生法律規定的情形,當事人可以不經對方同意,直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履行期限屆滿前,壹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債務。
(三)壹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履行的。
(四)壹方遲延履行債務或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壹方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造成損失的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違約金應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為準,不能過高也不能過低。如果租房者和租房者之間的租期還沒有到期,租房者想提前退租,那麽租房者需要支付違約金,壹般是扣壹個月。如果委托租房者幫忙免費轉租給其他租房者,那麽租房者只會被扣除半個月的違約金。其實這些關於違約金的內容,在自如的租房合同裏都有明確的規定,租房者只需要按照當時簽訂的租房合同執行即可。
提前退租要扣壹個月的違約金,免費轉租要扣半個月的違約金,簽合同的時候合同裏寫的很清楚。根據我國的有關規定,雙方應按照合同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壹方不履行義務,就要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雙方通過協商達成壹致,那麽合同可以終止。但是,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民法
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違反合同應當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反合同造成損失的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支付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