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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南京)

1.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3)已辦理失業登記,有崗位要求的。

2.領取失業保險金所需的證明材料:

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攜帶以下證明材料:

(1)本人身份證明(戶口本、身份證、壹寸照片);

(2)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3)失業登記和求職證明;

(4)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擴展數據:

在我國,失業者是滿意的:就業不因自己的意誌而中斷;已進行失業登記並有工作要求;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的三個條件履行繳費義務1年,方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待遇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月失業保險金,即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

(二)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即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的補助。

(三)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供養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

(四)對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實施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的機構或者接受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的人員給予補償,幫助其再就業。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258號),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本人工資總額的1%至1.5%繳納失業保險費。單位職工按本人工資的0.5%繳納失業保險費。城鎮企事業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保險基金由以下項目組成:

(壹)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二)失業保險基金的利息;

(3)財政補貼;

(四)依法納入失業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失業保險金由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助金組成。失業保險待遇中最重要的是失業保險,失業人員只能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享受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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