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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對賣淫有什麽規定?

1.法律對賣淫有什麽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嚴禁賣淫、嫖娼,嚴禁介紹、容留賣淫、嫖娼。違者處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責令具結悔過或者按照規定實行勞動教養,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六十六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嚴禁賣淫、嫖娼以及介紹、容留賣淫者。違者處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責令具結悔過或者按照規定被勞動教養,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招妓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第六十七條規定,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我國刑法對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也有規定,構成犯罪:第三百五十八條規定,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組織他人賣淫,情節嚴重的;(二)強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三)強迫多人賣淫或者多次強迫他人賣淫的;(4)強奸後強迫賣淫的;(五)造成被強迫賣淫者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綜上,行為人賣淫嫖娼是違法行為。被當地執法人員抓獲後,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肇事者不應隨意鬧事或擾亂公共秩序。與此同時,有許多團體從事賣淫活動。希望廣大群眾在日常生活中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弘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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