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資源配置是以市場為基礎,輔以宏觀調控手段的運用;目標是實現結構優化,增加就業,穩定物價,保持國際收支平衡,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增長;在實施中,要從多角度入手,即企業、行業、宏觀調控和完善市場。
因此,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和國家宏觀調控的作用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
1.資源配置的手段——市場和宏觀調控是資源配置的兩種手段。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依靠兩種手段優化資源配置,即充分發揮市場手段優化資源配置和國家宏觀調控手段的作用。
(壹)市場——“看不見的手”
1.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基礎性作用。
價值規律是商品經濟的基本規律。市場通過價格、供求和競爭的變化和相互作用,自發地調節社會範圍內人、財、物的分配。因此,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著基礎性作用。
2.市場經濟是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的有效途徑。
市場經濟具有平等性、競爭性、合法性和開放性的壹般特征。這些特點表明,市場可以有效地調節社會資源的分配,引導企業在市場中生產,對商品生產者實行優勝劣汰。
3.市場在社會範圍內配置資源。
市場經濟是社會化的商品經濟。
(二)宏觀調控——“有形之手”
對於“國家宏觀調控”,要抓住“是什麽”、“為什麽”、“如何”、“什麽目的”四個環節,從整體上構建這個知識點的邏輯框架。
1.“是什麽”,即什麽是宏觀調控。
國家宏觀調控是指國家通過各種手段對國民經濟進行控制和調節。其目標是實現結構優化,增加就業,穩定物價,保持國際收支平衡,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增長。
2.“為什麽”就是國家宏觀調控的必要性。
(1)市場調節的作用不是萬能的,比如:公款消費不能由市場調節;會對公民健康、社會秩序和社會風氣造成危害的商品和行業,是市場無法調節的。
(2)市場本身具有自發性、盲目性和滯後性的缺陷,會帶來資源浪費和經濟波動,引發社會矛盾,不利於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因此,我們必須把市場調節的“無形之手”和國家宏觀調控的“有形之手”有機地結合起來。
3.“如何”就是宏觀調控。
(1)經濟手段。經濟手段是國家運用經濟政策和計劃,通過經濟利益的調整來影響和調節社會經濟活動的措施。
(2)法律手段。法律手段是國家制定和運用經濟法規調節經濟活動的手段。因此,法律必然成為國家調節經濟活動的重要手段。中國制定了壹系列經濟法規。
(3)行政手段,如行政命令、行政制度、行政規章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