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權人、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有助於解決因著作權歸屬引起的著作權糾紛,為解決著作權糾紛提供初步證據;有利於作品和軟件的許可和轉讓,有利於作品和軟件的傳播和經濟價值的實現;個人自我價值的體現,企業創新實力的表現;作品應自願登記。作品無論是否登記,均不影響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
國家機關的法律、法規、決議、決定和命令以及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和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正式譯文,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其目的是使這些作品盡可能廣泛、暢通地傳播,以方便公眾使用,規範公民的社會行為,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時事新聞。指通過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報道的簡單事實性新聞。因為缺乏原創性,需要在全球範圍內快速傳播,所以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但如果將作者的想法或形象描述融入新聞內容,如新聞摘要、新聞評論、報告文學等。,應適用著作權法進行保護。
如今,隨著高科技的發展和互聯網的普及,因侵犯數字作品所有權而引發的糾紛愈演愈烈。如何保護這些數字形式作品的版權,已經成為人們的共同心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從該規定可以看出,作品壹經產生就具有著作權,只要是作品(無論是傳統印刷品還是數字形式),就壹定會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我國實行版權保護制度,只要作品完成,作者當然享有著作權。所以,如果作者想在以後可能出現的侵權糾紛中保護自己,最好的辦法就是保留自己是原創唯壹作者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