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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調解書和判決書有什麽區別?

1.解決糾紛有不同的方法。

民事調解書反映人民法院依法調解的內容,促進當事人自願合法達成協議;民事判決書以判決的形式依法反映人民法院解決糾紛的內容。

2.遺囑不壹樣。

在合法的前提下,民事調解書主要體現雙方當事人的意誌,是人民法院依法對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的協議的確認;民事判決體現了人民法院的意誌,即國家的意誌。

3.發生法律效力的時間不同。

民事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但壹審民事判決只在上訴期過後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上訴。

4.適用條件不同。

民事調解書是人民法院依法調解,鼓勵當事人自願合法達成協議解決糾紛時適用的法律文書。民事判決書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依法作出判決時適用的法律文書。

5、反映內容與其公文格式不同。

民事調解的格式比較簡單;內容簡短;民事判決書的格式復雜而詳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經調解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事實和調解結果。

調解書由審判員和書記員簽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書經雙方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五十二條: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判決的理由。判決的內容包括:

(壹)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4)上訴期限和上訴法院。

判決書應當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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