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1 1《民法典》生效,《民法通則》同時廢止。
在當代社會,大家都知道,如果他人的權益受到侵害,需要承擔壹定的責任。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這樣的責任壹般都是民事責任,所以我國民法典中也有相關規定。很多人想知道連帶責任的法律規定是什麽?那麽,接下來,我就給大家詳細介紹壹下相關知識。
1.兩人連帶責任有哪些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壹百七十八條兩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債權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
連帶責任者的責任份額按照各自的責任大小確定;很難確定責任大小,平均承擔責任。實際承擔超過其份額責任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
連帶責任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解釋:連帶責任作為壹個復合詞,以“責任”二字為中心。“連帶”作為限制性詞語放在前面,強調了這種責任的本質屬性,旨在使法官把握“壹物有別於他物”的本質特征,正確適用。連帶責任是民商事活動中發生債權債務關系後,保證債權實現的法律規定,散見於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中。它從三個角度揭示了兩方(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關系,既包括債權人和債務人,也包括內部法律關系所涉及的壹方或多方。
二、什麽是連帶責任?
連帶責任是我國民事立法中壹項重要的民事責任制度。其目的在於補償救濟,增加民事法律關系當事人的法律責任,有效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連帶責任主要基於合夥、擔保、聯營、承包等合同關系或代理行為,以及上下級關系,因此散見於《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司法解釋中。對連帶責任進行深入系統的研究,目前在法學領域很少涉及。
3.連帶責任有哪些類型?
1,* * *連帶侵權責任。這種連帶責任是基於* * *連帶責任的原因。
2.* * *危險行為的連帶責任* * *同壹危險行為又稱為準* * *同壹侵權行為,是指兩人以上實施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其中壹人或多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且無法確定具體侵權人的行為。由於無法確定具體侵權人,各* * *內部承擔同等賠償責任,對被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3.無意接觸的連帶責任。冷漠接觸是指每個行為人在實施侵權行為前和實施侵權行為過程中,與其他行為人沒有任何有意義的接觸,沒有意識到他人也在實施類似的侵權行為。每個個體實施的侵權行為足以造成侵權行為的全部損害後果。
首先我給大家解釋壹下什麽是民法上的連帶責任。他的意思是權利人有權要求其中任何壹人承擔責任,因為兩人以上之間的責任是連帶的。其次,我也給大家介紹了壹些連帶責任的類型。最後,如果還是不明白,可以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