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經城鄉規劃部門許可,在宅基地上,甚至在自己的土地上搭建棚子是違法的;
2.農民在宅基地上搭建鋼棚,未取得規劃許可證,屬於違法行為;
3.未經物業或業主委員會同意搭建鐵棚屬於違法行為,損害其他業主合法權益;
4、醫院內的腳手架,未經政府批準,不論土地權屬,也算作違章建築;
5.未辦理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手續,在露臺上搭建雨棚,也視為違法建設。
土地使用權的限制:
1.土地性質限制:根據農用地、建設用地等土地性質,確定土地可以進行的活動和建設類型;
2.規劃限制:土地使用必須符合城鄉規劃,包括土地用途、建築密度、高度限制;
3.環保限制:用地不得違反環保法律法規,並考慮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4.法律法規的限制:土地使用也受到國家法律法規的限制,如《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
綜上所述,未經有關部門許可,在宅基地上搭建棚子,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搭建鋼棚,私自搭建鐵棚,在院子裏搭建棚子,在露臺上搭建雨棚,都是違法行為,損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只能擁有壹處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在人均土地少,無法保證壹戶壹宅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可以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采取措施保證農村村民住上宅。農村村民建房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鄉(鎮)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性基本農田,盡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戶長。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規劃應當統籌規劃、合理安排宅基地,改善農村村民的居住環境和條件。農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