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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選擇政策會在2022年結束嗎?

號碼

國家沒有新的要求。自2022年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將恢復慣例。

擇業期是指部分考生畢業後兩年內沒有工作也沒有繳納社保。因為“擇業期”,很多考生會在大四或者畢業後嘗試備考。因為他們有應屆畢業生的身份,所以會選擇更多的崗位。

法律依據

《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期間政策(試行)》

壹.目的和意義

為高校畢業生創造寬松的就業環境,給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更多雙向選擇的機會,吸引更多優秀人才來廣東就業,促進高校畢業生更高質量、更充分就業。

二、適用對象

(壹)在廣東省就讀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2)廣東省外留學後回廣東就業的廣東生源普通高校畢業生。

(3)在國外留學並回廣東就業的廣東戶籍高校畢業生。

三。申請期限

(壹)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的就業期限為畢業後兩年內。

(2)博士研究生的擇業期為畢業後五年內。

聘用期從畢業證書之日起算。

四。政策和待遇

(1)就業期間畢業生在廣東省就業、升學等方面享受應屆畢業生同等待遇,執行應屆畢業生就業、升學、勞動、人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畢業生離校前尚未落實就業去向的,按照政策寄回生源地,檔案、黨(團)組織遷回生源地;畢業生離校後在就業期間落實或變更就業去向的,可辦理調整改派,按應屆畢業生辦理就業登記、檔案、黨(團)組織關系轉移等手續。

(三)就業後辭職(退休)的畢業生,仍在就業期內的,可選擇繼續參照應屆畢業生,享受上述待遇。

(四)支持畢業生就業創業的其他優惠政策仍按有關文件執行。

動詞 (verb的縮寫)其他事項

(1)委托生和定向生按委托和定向協議執行。

(二)就業政策實施以來,《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臨時就業檔案和戶口管理暫行規定》(粵教畢[2006 54 38+0]10號)規定的臨時就業暫緩政策取消,已辦理臨時就業手續的畢業生仍按當年文件執行。就業政策實施前已畢業且仍符合文件第三點“適用期”的畢業生,在就業期間也可享受各項優惠政策。

(3)入學時已將戶口遷入學校的畢業生,畢業時領取《註冊證》,畢業生憑畢業證書和註冊證將戶口遷回原籍或擬就業地。入學時未將戶口遷入學校的畢業生,可根據就業地的落戶條件,申請遷入擬就業地的戶口。

(四)廣東省內註冊高校畢業生出國留學回國就業的,按留學回國人員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該政策將於2019年4月8日實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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