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見律師有哪些程序?
《律師參與刑事訴訟法典》第26條規定:
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應當經過下列程序:
(壹)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會見犯罪嫌疑人的專用證明;
(二)律師本人的律師執業證書;
(3)委托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第二十七條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應當征求其對所聘請律師的意見。如果妳同意,讓他在聘請律師的委托書上簽字確認。
第壹階段:在偵查階段,律師符合犯罪嫌疑人要求的相關文件和程序。
1.律師執業證書及律師執業證書復印件;
2.委托書;
3.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函;
4.律師事務所出具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專用介紹信;
第二,請律師見壹次面要多少錢?
律師的會見費壹般在2000-5000元/次之間。
具體的手續費取決於律師事務所收取的費用,如:
(壹)刑事案件收費標準在辦案各階段實行計件收費。
1.調查階段,每件收費2000-10000元。
2.在審查起訴階段,每件收費2000-10000元。
3、初審階段,每次收費4000-30000元。
4.以上收費標準不限。
(二)二審、死刑復核、再審、上訴案件和刑事自訴案件,按照壹審階段的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三)律師事務所代理壹個案件的多個階段,從第二階段起酌情減少收費。
(4)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按照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涉及數罪或者數個犯罪事實的,可以按照所涉及的罪名或者犯罪事實分別起訴。
律師會見可以幫助律師與犯罪嫌疑人溝通。通過交流,他們可以更多地了解案件的事實和過程。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需要支付壹定的費用,每個階段律師的會見費都不壹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