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基金收費標準如下:
1,維修資金按建築面積計算。其中,無電梯的房屋,由業主按照35元/_交存;有電梯的房屋按65元/_交存。維修基金使用後,賬面余額低於首次交存金額30%的,業主應當續交,金額不得低於業主首次交存的標準;
2.對於二手房,業主可以和購房者協商。二手房業主可以將已經繳納的房屋維修資金無償延期支付給購房人,也可以收取壹定比例的費用,但不能超過當時繳納的金額。
房屋維修基金的適用範圍
建設部《管理辦法》規定,維修基金閑置時,除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領域外,嚴禁挪作他用。
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追回挪用的專項維修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挪用金額2倍以下的罰款。
物業管理企業挪用專項維修資金,情節嚴重的,由頒發資質證書的部門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寶雞房屋維修基金是按照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8%繳納的。現在我們房屋維修基金的管理範圍是用於購買國債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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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八條
公有住房出售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照下列規定交存:
(壹)業主按其擁有的物業建築面積交存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房屋首期專項維修資金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應當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20%、高層住宅不低於30%的比例,從銷售資金中壹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九條
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歸業主所有。從公有住房銷售資金中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歸公有住房銷售單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