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公民的人身、財產受法律保護,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根據該條規定,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是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但背後還有壹個“平等”二字,所以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只要能保護被侵權人的合法利益就可以。如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人身損害賠償項目:根據法律規定,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受害人因誤工造成的人身損害、醫療費用和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和必要的營養費等。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因日常生活需要增加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和因喪失勞動能力所造成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因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實際支出的必要康復費用、護理費和後續治療費用。被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承擔搶救治療規定的有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被害人親屬辦理喪事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其他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六十七條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要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的侵權責任。
第壹百二十五條因產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方有權要求生產者、銷售者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的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