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人民和年滿18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2.中國人民和公民享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3.中國人民和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擾亂社會秩序,損害公民健康,幹涉國家教育制度。。
4.中國人民和中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容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5.中國人民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公民。
6.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七、中國人民和中國公民有權對任何國家及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有權對任何國家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向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但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擴展數據:
公民基本權利受到侵犯時的解決辦法;
(1)在中國,公民的合法權益是多方面的。我國憲法和法律保護公民享有的各種合法權益。
(2)任何公民在其合法權益受到非法侵害時,都有權依照法律和法定程序向有關部門、機關和組織尋求法律保護。
(3)公民可以通過協商解決糾紛,依法懲治違法犯罪,提起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中國的法律通過解決公民之間的權利義務糾紛和懲罰違法犯罪來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人民網-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
百度百科-公民的基本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