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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曾軼可首都機場不配合安檢事件?

事件背景:2065438+2009年6月7日,曾軼可回國後抵達北京機場。他在邊檢時不配合工作,還對工作人員破口大罵,最後被關在暗室交流。與工作人員溝通後,曾軼可發微博稱工作人員態度惡劣,並在微博中掛上了該警官的照片和號碼,甚至還說“那妳全家呢!”深夜,她還在微博中曝光了邊防警察的信息。

各方態度:警方態度-北京邊檢回應此事,對曾軼可曝光邊檢人員個人信息和照片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

人民網態度——點評曾軼可:“有錯就趾高氣揚煽動網絡暴力,是無知的,不合理的,也是不可能的。更重要的是,邊檢不是紅地毯,在法治面前沒有明星通道。”

草莓音樂節主辦方的態度——官博發文宣布曾軼可將不再參加本周六(6月22日)長沙草莓音樂節的演出,並公布了退款流程。

曾軼可經紀公司的態度-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正在考慮暫停他們的下壹次工作旅行。

網友態度——沒機會,人家工作單位在那裏,專程去道歉不是更好嗎?有網友說“妳道歉是因為輿論壓力嗎?希望妳真誠的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曾軼可最後的態度-張貼道歉!!!

邊肖的看法:這件事的發展讓邊肖覺得電視劇演不了這樣的橋段。

首先,我們都知道,檢查每壹個出入境的人,是法律賦予的邊檢權利。這不僅是壹種權利,也是為了保證每個人的安全和國家的安全。但對於曾軼可,沒有積極配合,工作人員被貼上“蠻橫無理”的標簽,試圖偷換概念。這種行為不僅可笑,也是對法律無知和自我傲慢的表現。

其次,作為公眾人物,他的壹舉壹動肯定會被無限放大。畢竟她擁有大量的粉絲,她的品質很容易成為粉絲的風向標。比如他積極向上,那麽粉絲肯定會往好的方向發展。畢竟什麽是偶像?偶像不僅僅是因為粉絲喜歡模仿和學習他們。所以他的做法其實已經在不經意間給社會帶來了非常惡劣的影響。

而且她的舉動也引起了輿論的大量討論。有些粉絲抱怨自己的偶像,以為知道自己的錯誤並改正就好了。也有很大壹部分人認為曾軼可有“三不”——不應該無視法律法規,不應該暴露他人隱私,甚至不應該濫用公眾人物的特權。好了,就以這些粉絲為例吧。明星犯了錯,只是道歉。我能說我錯了嗎?明明是他先有錯,卻為了發泄情緒,用藝人的話語權煽動粉絲業余,用網絡暴力給別人的生活制造麻煩,不尊重別人。如果這次沒有人站出來為邊檢說話,邊檢工作人員會不會被冤枉壹輩子?妳會因此做出什麽極端的事情嗎?會不會更受網絡暴力的傷害?

因此,邊肖認為不能簡單地跳過這個問題。壹個明星之所以會這樣,和他自己,和經紀公司,和粉絲都是分不開的。缺乏系統的管理和教育,會讓他們長期放縱自己,無視法律,進而寄希望於利用明星的光環偷換概念。

誠然,明星的成名離不開粉絲,但作為公眾人物,利用自己的話語權煽動粉絲偷換概念,驅動某些特權,是不可接受的,也是不可縱容的。明星的影響力應該用來傳播正能量,弘揚正氣,而不是成為壹種特權,壹種負能量。朋友們,妳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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