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民間借貸如何才能合法?
(1)借條內容:借條應包括借款人的身份信息(最好有身份證號)、貸款種類、貨幣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期限等。為了防止借款人在後續的訴訟中辯稱借條的簽字不是自己簽的,可以要求借款人在借條上按手印,手印要清晰可見。另外,如果主張債務是出借人夫妻的同壹債務,最好要求其配偶在借條上簽字確認債務。
(2)銀行轉賬是支付貸款的最佳方式。貸款最好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到借款人自己的賬戶上,盡量不要現金支付,尤其是大額貸款。如果貸款支付給借款人以外的人,應要求借款人出具書面的支付委托書。
(3)超過限額的利息不受法律保護。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貸款人返還已支付利息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4)脅迫出具借條是違法的。以暴力、脅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的借條、收據、借條,屬於非法證據。依法確認的非法證據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在被脅迫下出具借條時,要及時報警,並保留足夠的證明借條屬於非法證據的材料,如提供涉嫌脅迫借條的人、時間、地點、方式、內容等證據。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還款方式等條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借據應載明以下內容:貸款人名稱、貸款金額、還款期限、貸款利息、借款人簽名。如果有擔保人,需要擔保人簽字。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壹)從金融機構取得信貸資金,高息貸給借款人,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二)向其他企業借款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以營利為目的借給借款人,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三)貸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仍為違法犯罪活動提供貸款的;
(四)違反社會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