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為增值稅屬於價外稅,所以不能計入成本;
2.具體會計分錄為:借記:庫存商品等。;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款:銀行存款等。
存貨成本的構成如下:
1,商品購買時的發票價格(標價減去商業折扣)減去購買折扣;
2.運費、保險費、稅費和運輸途中的正常損失由買方承擔;
3.處理費用,如運輸過程中熨燙起皺衣服的費用。
綜上所述,增值稅是根據貨物或勞務的銷售額計算銷售稅,再扣除取得貨物或勞務時繳納的增值稅,即進項稅,差額即為增值部分應繳納的稅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條
稅收的征收、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納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第十五條
企業、企業在外地和場所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在收到申報的當天予以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向稅務機關通報營業執照的登記和發放情況。
本條第壹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的範圍和方式,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