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資擴股與股權轉讓的區別如下:
(1)增資擴股會增加註冊資本,但股權轉讓不會增加註冊資本;
(2)增資擴股的受讓方為公司,股權轉讓的受讓方為原股東;
(3)增資擴股需要股東會,股權轉讓不需要股東會。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壹條
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同意其股份轉讓。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在同等條件下,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股權轉讓要交什麽稅?
1.股權轉讓需要納稅。需支付的稅費包括:
(1)轉讓方為個人的,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2)內資企業股權轉讓涉及的稅收。公司向某公司轉讓股權,股權轉讓所得會涉及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契稅、印花稅等稅種。
2.本公司股權轉讓涉及以下稅費:
(1)公司股權轉讓不征收營業稅。因此,貴公司股權轉讓不征收營業稅;
(2)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收入或損失,是指股權投資收回、轉讓或清算的收入扣除股權投資成本後的余額。企業股權投資轉讓所得並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公司股權投資的轉讓價格公允且等於股權投資成本的,不繳納企業所得稅;
(3)公司股權投資轉讓價格不公平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