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貨幣資金投入增資擴股協議應註意以下幾點:1。開立臨時銀行賬戶投入資金時,必須在銀行文件“資金使用來源匯總表”壹欄中註明“投資資金”;2.增資擴股協議各股東按各股東認繳的出資比例分別出資,並提供銀行出具的收據原件。2.增資擴股協議需要註意以下幾點:1。用於投資的實物歸投資者所有,沒有擔保或抵押;2.以工業產權或者非專利技術作為出資的,股東或者發起人對其擁有所有權;3.以土地使用權出資的,股東或者發起人擁有土地使用權;4.以無形資產作價出資的,其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的實物出資不得高於註冊資本的70%;5.以實物或者無形資產出資的,應當進行評估,並出具評估報告;6.公司章程應當對上述出資的轉讓作出規定,出資後及時辦理轉讓過戶手續,並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三。增資擴股協議投資者為法人的,對外投資總額不得超過章程規定的凈資產投資比例。四。增資擴股協議中以未分配利潤增加註冊資本,增加比例不得過高。
法律依據:《證券公司財務制度》第十壹條包括:在募集資本過程中,投資者繳納的出資與其認繳資本(股本)的差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的溢價凈收入、可轉換債券轉為股本的溢價凈收入等。);投入資本(股本)時的匯率折算差額;公司分立、合並或變更時的資產評估或合同、協議約定的資產價值與原賬面價值的差額;接受捐贈的資產;按照國家規定應當納入資本公積的其他資金。
壹般風險準備金從公司稅後利潤中提取,用於彌補盈余公積之前的虧損。
盈余公積包括法定盈余公積和從稅後利潤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積。
實收資本(股本)可按法定程序從資本公積中轉增股本。但在資產處置前,實收資本(股本)不得轉增相應的資本公積。法定盈余公積可用於彌補公司虧損或增加實收資本(股本),但增加實收資本(股本)時,公司增加後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積不少於增資前註冊資本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