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贈與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1.**贈與合同的成立*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六百五十條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其財產無償贈與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合同壹旦成立,贈與的所有權隨之轉移。
2.**送禮物* *:
贈與合同在贈與交付後生效。即使贈與合同不是書面形式,只要贈與已經交付給受贈人,該合同就有效。
# # #捐贈人的撤銷權
1.**取消權的限制*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六百五十壹條規定,贈與人可以在贈與交付前撤銷贈與,但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
2.**特定情況下的取消權*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六百五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受贈人嚴重侵害捐贈人或捐贈人的近親屬。
——受贈人對贈與人負有扶養義務,不履行的。
——受贈人未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 # #禮品交付後的提款
贈與壹旦交付,贈與合同即生效,贈與人壹般無權請求返還贈與。贈與合同生效後,贈與物的所有權轉移給受贈人。如果贈與人反悔,要求返還贈與物,可能會被視為違約,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 #特殊情況
贈與人能夠證明受贈人在接受贈與後有上述嚴重侵害贈與人利益的行為的,贈與人可以依法申請撤銷贈與,並要求返還贈與的物品。此外,如果贈與的物品是以欺詐、脅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贈與人有權通過法律途徑撤銷贈與。
# # #摘要
壹般情況下,贈與合同壹旦成立,贈與人交付贈與,贈與人不得反悔,要求返還贈與。只有在特定情況下,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利益的,贈與人可以依法撤銷贈與,並要求返還贈與的物品。返還禮品、物品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結合個案給出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