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所需材料:
1.企業申請書: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商標亞類(十個亞類)、商標圖樣。註:申請材料必須與營業執照上的信息壹致。
2.以個人名義申請: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個人身份證彩色打印復印件+簽名、商標小類(十小類)、商標圖案。
(2)處理程序:
(品牌名稱及商標設計)-商標查詢-材料準備-申請提交-形式審查(約1個月)-實質審查(約6個月)-初審公告(公告期3個月)-發證(合計:約10個月)。
(3)如何處理:
1.商標局自己註冊。好處是足不出戶就可以辦理業務,但是需要了解商標查詢和商標註冊的具體操作流程,比較復雜。
最方便的就是找專業的代理機構註冊。商標註冊找專業的代理機構,可以省去不必要的麻煩,節省很多時間,提高通過率。
商標是壹個特殊的法律術語。商標是用來識別和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誌。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相區別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立體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都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壹個品牌或品牌的壹部分,經政府有關部門依法註冊後,稱為“商標”。商標受法律保護,註冊人享有專有權。國際市場上的著名商標往往在許多國家註冊。中國有“註冊商標”和“未註冊商標”之分。註冊商標是經過政府有關部門註冊後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註冊商標不受商標法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八條申請商標註冊或者辦理其他商標事宜,可以自行辦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註冊和辦理其他商標事宜的,應當委托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第十九條商標代理機構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辦理商標註冊申請或者其他商標事宜;對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根據本法規定,委托人申請註冊的商標可能不予註冊的,商標代理機構應當明確告知委托人。商標代理機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委托人申請註冊的商標有本法第四條、第十五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情形的,不得接受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除代理服務外,不得申請其他商標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