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村委會或鎮政府反映:可以向所在村委會或鎮政府反映情況,說明妳的宅基地確權工作沒有完成,沒有取得宅基地確權證書。同時能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如土地承包合同、土地稅證明、農民身份證明等。,供有關部門核實。
2.申請宅基地:如果沒有宅基地,可以向村委會或鎮政府申請宅基地。申請時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家庭成員身份證明、土地合同、土地稅證明等。,以便相關部門核實。申請宅基地需要符合相關政策法規和程序,具體要求可能因地區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異。
3.尋求法律援助:如果以上方法不能解決問題,可以尋求法律援助。可以咨詢當地法律援助中心,了解自己的合法權利和維權途徑,也可以委托律師維權。
確認宅基地需要提供的資料是:
1.宅基地使用證申請表:宅基地使用證申請表需要填寫並簽字。申請表可向當地村委會、鄉鎮政府、縣政府規劃局等部門索取。
2.戶口本、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需提供宅基地使用者(或其繼承人)的戶口本、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明。
3.宅基地權屬檔案材料:需要提供宅基地權屬材料,包括土地權屬檔案、權屬證書、地籍圖等相關材料。
4.宅基地征收、分配、使用的相關文件:需提供宅基地征收、分配、使用的相關文件,如宅基地征收補償決定書、宅基地劃撥決定書、宅基地使用協議等。
5.宅基地位置和面積證明:需要提供宅基地位置和面積的證明,如宅基地位置圖、宅基地測繪報告等。
6.其他相關材料:如宅基地繼承、轉讓,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綜上所述,在宅基地確權過程中,如果沒有宅基地,要及時采取措施維權。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申請宅基地,或者尋求法律援助。需要註意的是,在維權過程中,要遵守相關政策法規和法律法規,確保自身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或者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書面申請,經村民委員會或者村集體經濟組織討論同意。戶主名單、家庭人口、原房屋房間數、申請建房的面積、位置公布後無異議的,在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批準結果由村民委員會給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