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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的成因是什麽?債權人請求特定的債務人。

債權債務的產生與經濟發展有關,正是經濟發展和利益糾葛導致了借貸、支付等經濟行為。債權是有權向負有債務的另壹方要求償還的權利;債務是壹個人欠對方經濟利益,可以簡單理解為借和欠的錢。

法律分析

債權人通常也被稱為債權人。債權人指的是借錢收利息的人,也就是放債人。他們是債務關系中有權要求對方(債務人)做或不做某些事情的當事人。在債務關系中,債權人是特定的,只有這個特定的權利主體才有權利要求債務人履行約定的義務。負有履行義務的人不履行義務的,債權人有權請求司法機關強制其履行。債權人因對方不履行義務而遭受經濟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債權人也享有代位權和撤銷權。代位權是指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代表債務人行使作為第三人的權利,後果由債務人承擔;撤銷權是指債權人請求撤銷債務人妨礙債權實現的法律行為的權利。債權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國家。債務人:債務關系中有義務按照約定條件向另壹方(債權人)承擔壹定作為或不作為的壹方。在債的關系中,債務人是特定的,只有債務人必須對債權人承擔交付財產、提供服務和實施或不實施某種行為的義務。債務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國家作為民事主體出現也可以有債務人的資格。債權人強制執行債務人的權利是指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以抵償債務。債務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暫不執行。壹旦發現債務人有可執行財產,法院就會執行。債務人阻礙執行的,法院可以對其采取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壹十八條* *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權利人基於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請求特定的債務人實施或者不實施某種行為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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