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債務的履行,即給付,債務人對債權人作出的特定行為,從債務人的角度來看,為給付;從債權人的角度,對於履行;從消除債務的角度來看,是為了還清。當債務人清償債務,實現了債權,達到了債務的目的,債務當然消滅;
2.債務的撤銷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後,因壹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債務消滅。雙方同意終止債務的,經雙方同意,債務消滅;
3.偏移。抵銷是指雙方對對方有相同種類的支付,兩筆債務相互抵銷,使其在相同金額內抵銷。抵消債務,即抵消債權。抵銷可分為法定抵銷和合意抵銷;
4.存款。這是指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時,將未支付的標的物移交給提存機構,以消滅債務的行為。債務人需要債權人的協助來履行債務。債權人不協助債務人履行,拒絕接受債務人履行,或者債務人不能向債權人履行,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
5.債務免除。這是指債權人放棄債權,使債務人的債務消失的單方民事法律行為;免責成立後,債務人不再承擔被免除的債務,債權也不復存在,債務消滅。因此,免除債務也是消滅債務的原因。債務的免除本質上是債權的放棄,所以如果免除法律禁止放棄的債權,則該免除無效,不發生債務消滅的效力;
6.困惑。即債權債務屬於同壹民事主體,使債務關系消失。混亂的原因有二:壹是廣義的接受,即債務關系中的壹方壹般接受他人的權利義務;
7、債的更新,是指當事人設立新債並消滅舊債的法律行為。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不做任何建議。
回復時間:2020-12-03。請以平安銀行在官網公布的最新業務變動為準。
【我知道平安銀行】想了解更多?快來看《我知道平安銀行》~
/paim/iknow/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