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民事法律責任:責任由單位自己承擔,與股東和法定代表人沒有直接關系。還有刑事法律責任:法定代表人和決策負責人共同負責,部分股東參與決策時共同負責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公司
公司是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責任公司,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登記註冊,由50人以下股東出資設立,各股東以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公司股東的責任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額;
3.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間接責任,即股東不必以自己的個人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4.為履行義務做貢獻
5.額外出資義務;
6.公司經核準登記後,不得擅自抽回出資;
7.對公司和其他股東的誠實信任;
8.依法應當履行的其他義務。
1%的股份承擔多大的責任?
有四種情況:
案例壹:妳持有65,438+0%的股份,股份出資到位。不管是別人幫妳貢獻的,還是妳自己貢獻的,妳以後都只承擔1%的責任。
案例二:妳持有65,438+0%的股份,股份出資不到位。然後妳需要補足對公司的出資,並對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此外,公司還可以向股東提起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責任。
案例三:公司發生對外債務時,出資不足的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實出資的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情形四:公司資不抵債,股東與公司資產混淆時,股東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股東如果只占公司1%有什麽權利?
可以代替訴訟。
《公司法》第壹百五十二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本法第壹百五十條規定情形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連續壹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有本法第壹百五十條規定的情形的,上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董事會、執行董事收到前款規定的股東書面請求後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 前款規定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