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背景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太平洋戰爭前後的上海和香港(1939-1942)。故事講述了壹個年輕的女演員王佳芝在壹個大學劇團為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服務,誰自願作為誘餌,並密謀暗殺壹名間諜領導人。
張愛玲的《色戒》幾年前因為李安導演的電影翻拍,再次火了起來。這樣壹個充滿戲劇元素和張力的故事,真的很適合拍成電影。但是,也正是因為拍戲,我們在談色戒的時候,不再淡定,仿佛每次都在說壹個充滿禁忌的詞。
雖然李安曾經在發布會上說過,這裏的“色”不僅僅指情欲,還包括色相,生活中的壹切都可以歸為色相。所以“色”其實是壹個很寬泛的詞,而不是影片中情色場景所對應的狹隘意義的情欲。但過度的拍攝和情色場景的刻畫,使其成為“禁忌”。
《色戒》從題材上是壹次大膽創新的嘗試。女大學生臥底刺殺漢奸的例子屢見不鮮,但她們卻刻意放縱女主角的情感訴求,甚至越過了道德界限。創新的情節很難被主流文化認可。所以壹經發表就被很多人批判為“漢奸文學”,甚至很多人把它與張愛玲和胡蘭成的愛情聯系在壹起。這種創新真的需要非凡的勇氣。
本文不僅從道德的制高點對王佳芝的背叛進行了批判,而且對其進行了深刻的理解。歷史上人性先於社會道德而存在,更多表現為壹種集體無意識。這種無意識的力量是巨大的,它可以向好的方向發展,也可以墜入罪惡的深淵。關鍵看主體和環境如何引導。試想壹下,如果佳芝的戰友們能以壹種更貼心、更配合的態度關心她,關註她的心理變化。無論如何,易先生不能。因此,當道德只是道德本身時,事實上它是不存在的。
小說裏她幾次演戲的故事,就是為了闡明這個道理:其實她根本就是在演戲。她是學生劇社的負責人,花旦,演過壹些慷慨激昂的愛國歷史劇。她還在香港演出過壹次,上座率還不錯。她走下舞臺後,激動得無法放松。大家吃了宵夜後,她不肯回去,和兩個女同學坐雙層電車去了車河。?
後來,我來到上海重新聯系上了這條老線索,並安排與易先生夫人聯系。有壹天,我趁機在牌桌上留下了我的電話號碼,知道易老師壹定是寫下了找她的借口。魚餌下去了,魚遲早要上鉤。當我回到住處時,我覺得這是壹場“前所未有的成功演出”。我覺得在我走下舞臺之前,我壹直在環顧四周。”那晚“沐浴在舞臺燈光的余暉中,連梁潤生都不怎麽討厭。”於是,“既然有犧牲的決心,就不能說不願意占他(梁潤生)便宜”,把自己的童貞獻給了唯壹有性/經歷的梁潤生。?
後來她直接說了她現在的“業余特/務”事業:她還在舞臺上工作,但是沒人知道,也不可能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