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從法律角度來說,小產權房是違法的,很多人也擔心辦不了產權證,被拆遷。那麽,小產權房可以買嗎?值得買嗎?
小產權房產權證
“小產權房”不是壹個法律概念,而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約定所有權。
所謂“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不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房屋,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鎮政府或村委會頒發,所以稱為“鄉鎮產權房”,也叫“小產權房”。
鄉政府發的所謂小產權,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
這種房子沒有國家頒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也不會在國土房管局備案。所謂的產權證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小產權房可以買賣嗎?
首先,要明確小產權房有兩種:
壹個是建在集體建設用地上。也就是宅基地上建的房子。法律允許農村集體組織在集體土地上建房。只要依法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就是合法建築。
另壹種是在集體企業用地或占用耕地上的違法建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
所以不僅是小產權房也是違章建築。
非法的不能買,那麽合法的可以買轉讓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農村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權。農民向城鎮居民買賣房屋,無法得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無法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
可見,小產權房不能轉讓或出售給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方。但這並不意味著小產權房不能轉讓,而是其轉讓或出售的對象是有限的,只能在集體成員內部轉讓和置換。
買小產權有什麽法律風險?
由於小產權房特殊的法律性質,小產權房的流轉和轉讓有很多限制,因為小產權房只具有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質,而不具有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質,所以不是商品房。
因此,法律法規關於商品房的相關規定和制度對於小產權房是無效的,人民法院也不能適用商品房買賣的法律規定和司法解釋處理涉及小產權房的案件,難以維護購房人的權益。
同時,由於購買小產權房的合同無效,根據法律規定,購房人只能要求開發商退還購房款,並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但根據現有案例,購房人明知是小產權房仍購買該房屋的,其因自身過錯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可能不予支持。而且即使開發商違約,因為合同無效,買受人的權利也無法得到保障。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3-16。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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