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適用範圍是指法律適用的有效範圍。《行政處罰法》第二條規定,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適用本法。也就是說,行政處罰法的適用範圍包括行政處罰的設定和行政處罰的實施兩個方面。行政處罰設定是指由法律規定的具有設定行為規範權力的國家機關,首次獨立規定什麽樣的行為是違法的,對這種違法行為應當給予什麽樣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設定要解決的問題是哪壹級國家機關、什麽樣的國家機關有權設定什麽行政處罰。具體來說,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各有設定哪種行政處罰的權力。
行政處罰的設定壹般有三種情況:壹是立法機關通過制定法律直接授權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
壹種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國務院通過制定行政法規,明確行政處罰的內容;
壹種是有關行政機關根據法律法規的授權規定行政處罰的內容。這三種情況規定的行政處罰的程序、內容、對象和結果是不同的。
由哪壹級法律法規設定什麽樣的行政處罰,應當由行政處罰法決定。
行政處罰的設定是行政處罰的第壹個環節和依據。但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行政處罰法也規範了行政處罰的實施。行政處罰實施是指行政機關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實施法律、法規,依據法定依據和法定程序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關於行政處罰的實施,行政處罰法解決了兩個問題:規定行政處罰的依據和程序,保證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行政處罰權,有效進行行政管理;
在實施有效行政管理的同時,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防止行政處罰的濫用。也就是說,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必須有法律依據,並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和執行處罰決定,同時規定了對行政處罰決定的救濟措施。
(編輯:愛麗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