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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死後再婚合法嗎?

在我們的生活中,離婚是壹件很常見的事情,隨著社會的發展,妻子在丈夫去世後再婚也很常見。那麽丈夫去世了,妻子還能再嫁嗎?妻子再婚合法嗎?那我給妳講講丈夫去世後再婚的合法性問題。希望可以解答妳的疑惑。

第壹,丈夫去世後再婚是否合法?

是的,如果丈夫去世,他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將繼承遺產。

民法典(2021 1 1實施)

第壹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本部分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部分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指的兄弟姐妹,包括有相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的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壹百二十八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代位繼承人是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子孫。

被繼承人的哥哥、姐姐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哥哥、姐姐的子女。

壹般來說,代位繼承人只能繼承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壹百二十九條喪偶的兒媳對公公婆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的女婿對公公婆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視為第壹繼承人。

二。關於離婚當事人申請再婚登記的補充規定

(1)離婚的中國公民在中國申請再婚。如果他們之前的婚姻關系是根據當地法律在國外通過司法程序解除的,他們的離婚文書(指法院出具的離婚調解書和離婚判決書)必須得到我國人民法院的認可。裁定認可的,應當認定有效;駁回的,視為無法律效力。

如果他以前的婚姻關系是在外國婚姻登記處登記離婚的,離婚證不需要中國人民法院認可,但必須經過他所居住國家的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的機構以及中國駐該國使領館的認證。

(2)離婚的外國人在中國申請再婚,須出示離婚證。根據當地法律在外國通過司法程序解除原婚姻關系的,還應同時提供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原配偶的國籍證明。

三、丈夫去世再婚怎麽辦?

有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就可以再婚,不用去民政部門。沒有死亡證明的,可以攜帶死者身份證和村(居)委會出具的證明到派出所補辦。再結婚的時候,帶上前夫的死亡證明就行了。中國的人都比較幸運,如果有時間可以拿著死亡證明去民政部門註銷和前夫的婚姻關系。然後,帶現任男友去辦理結婚證。如果有死亡證明,可以直接和男朋友登記,因為民法規定,壹方死亡或者壹方被判無期徒刑,婚姻關系自動解除。妳前夫也去世了,所以妳不再對婚姻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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