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收養,簡單來說就是男方嫁到女方家定居。
在舊中國幾千年的封建社會,男女是不平等的。男尊女卑,女嫁男家,這是理所當然的。但也有男的結婚,定居在女方家裏。這種婚姻多是女方家沒有兄弟姐妹。為了傳宗接代,邀請女婿。但舊社會有壹種偏見,認為男人娶了女人就要隨女人家的姓。經常被嘲諷為“敲門磚”、“因為男孩無能而改名字”等等。所以舊社會很少有人被老婆收養。新中國成立後,為了改變男尊女卑的傳統觀念,我們大力倡導男女平等,鼓勵男性到女方家裏結婚定居,享受平等權利。壹種婚姻形式,其中壹名男子與壹名女子的家庭結婚,並成為她的家庭成員。俗稱老公。原為母系家族婚姻制度,是妻居、役婚等古代婚姻習俗的發展。繼續收養的原因,或者女方需要勞動,需要贍養老人的;或者男方家裏窮,嫁不出去,只能娶女方家做人質。
養子沒有繼承權,繼承壹般發生在有血緣關系的近親屬之間,或者合法結婚的配偶之間。所以壹般情況下,女婿是沒有權利繼承公公婆婆的遺產的。只有在特殊情況下,喪偶的女婿才有權利繼承嶽父母的遺產。既然妳妻子沒有去世,妳個人就沒有權利繼承公婆的遺產。既然妳壹直和公婆生活在壹起,並且盡到了主要的贍養義務,妳就屬於“對被繼承人贍養超過繼承人的人”,依法可以給予適當的繼承。但是妳不是作為繼承人得到的,而是根據繼承法的原則,權利和義務是統壹的。
法律依據:
民法
第壹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