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及其機構
政府發行的證券壹般限於債券。壹般來說,中央政府債券因為沒有違約風險而被視為無風險證券,對應的證券收益率稱為無風險利率,是金融市場上最重要的價格指數。
(2)企業
企業的組織形式可分為獨資、合夥和公司。現代公司主要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兩種形式,其中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股票。
發行股票和長期公司債券是籌集長期資本的主要方式,而發行短期債券是補充流動資金的重要手段。
(3)金融機構
作為證券市場的主要發行者,金融機構同時發行債券和股票。
金融債券作為壹種特殊類型的債券,具有以下特征:金融債券代表銀行等金融機構與金融債券持有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金融債券壹般匿名,不掛失,但可以抵押和轉讓。
擴展數據:
為了保證證券市場交易的規範,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證券發行人的資格壹般需要經過證券管理機構的認證。政府機構資信可靠,其債券發行計劃已經全國人大或國務院審批,其發行資格無需證券管理機關認證。
全國性金融機構資信可靠,債券發行計劃納入國家計劃,管理制度較為健全。證券管理機關壹般不對其發行資格進行審查和認證。商業銀行、公司、企業經濟形勢復雜,經營風險高,信用可靠性程序不確定,必須按照法定程序對其發行資格進行評估和審查。
各國對其發行資格的要求主要包括:法人資格、相應的盈利能力和經濟責任、證券發行章程明確、財務狀況良好、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證。
政府發行的證券壹般用於協調財政資金的短期周轉,彌補財政赤字,建設政府投資的大型基本建設項目,也可用於實施某項特殊政策(如戰時彌補戰爭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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