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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錚的人物經歷

出生於1972,香港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博士生導師。

法學學士(中國四川大學);法學碩士、法學博士(中國北京大學);

LLM(美國杜克大學);SJD法學博士(加拿大多倫多大學),

在中國、加拿大和美國接受教育。1987年以15的年紀考入四川大學法學院。

1991,獲法學學士學位;

1991至1993,四川省公安廳工作;

1993考入北京大學法學院(當時為法律系),攻讀法學碩士,師從汪哲教授;

1996繼續師從汪哲教授攻讀法學博士,與強世功、趙曉麗被譽為“北大法學三劍客”。

1998早期畢業,在北京大學法學院擔任講師。

2000年7月,應邀到美國密歇根大學做訪問學者,隨後獲得多倫多大學享有盛譽的康納特獎學金,成為博士生。

2001-2002學年就讀於杜克大學,獲法學碩士學位。同時,他在杜克大學教授中國法律課程。去香港之前是哥倫比亞大學愛德華茲研究員,現在在香港大學法學院工作。

葛錚教授的研究重點是憲法和法律理論。他的碩士論文《法治的可能性與局限性》以“公共選擇理論”為模型,分析了它對憲政民主與法治提出的新問題、新解釋,並結合中國的現實探討了實現法治的可能性與制約因素。博士論文重點研究了馬克斯·韋伯的社會政治思想,將韋伯的理論置於西方法律傳統的背景下,分析了韋伯系統的法學教育對他切入人們問題的方式和解決問題的方式的影響,系統地研究了韋伯在其宗教社會學、政治社會學和經濟社會學中對法律的分析。本文探討了韋伯思想中法律與道德、宗教、經濟、政治、文化的關系,從而為讀者呈現壹幅完整的韋伯法律思想圖景,進而以《法律的名義》和《現代人的命運》出版。

葛錚教授精通多種語言,如英語、法語和德語。他翻譯了許多重要的外國作品,包括富勒、狄驥和吉登斯的代表作,被廣泛引用。此外,葛錚教授對拉丁語也有相當的研究,他曾透露:“我父親在我6歲的時候試圖教我他對三角貓的拉丁語虐待。在網上與徐國棟先生爭論時,葛錚教授以“格言”為網名發表了壹些拉丁法語諺語,產生了廣泛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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