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毓秀,法國人,蘇美爾人,中國著名的社會活動家、資產階級革命家、女權主義者。她是民國第壹位省級女性行政官員。地方法院的第壹位女院長和兩個審查和起訴部門的主任;第壹位非官方女性外交使節;第壹個參與起草民國民法典草案的女性;中國第壹位獲得博士學位的女律師。
鄭毓秀是壹個有個性的中國女人。鄭毓秀出生於廣東省廣府市新安縣西鄉鎮吳下村。郁秀從小就很聰明。她媽媽經常教她讀經文,讓她精通。她天生就有壹種叛逆的精神:五六歲的時候,她從來不讓自己的腳被綁住;十三歲那年,我敢和兩廣總督的兒子解除婚約。
光緒三十壹年,郁秀進入天津石崇女子學校,接受西方教育。
光緒三十三年,郁秀和他的妹妹留學日本。在日本期間,她接受了孫中山的反清革命思想,並加入了同盟會。不久,鄭毓秀回到中國從事革命活動。
1914年,為了追求救國的真理,鄭毓秀離開了祖國,前往巴黎深造。她在巴黎取了個外國名字“蘇梅”,學的是法律。經過三年的努力,她以優異的成績獲得了巴黎大學的法學碩士學位,並加入了法國法學會,成為該學會的第壹位中國籍會員。
1918受南方軍政府吳主持的洋務調查委員會委派,赴法國開展國民外交,擔任巴黎和會中國代表團聯絡員兼翻譯。1924年,學習成績優異的鄭毓秀終於獲得了巴黎大學的法學博士學位,成為中國第壹位獲此殊榮的女性。
1925年,鄭毓秀回國,受聘為北京女子師範大學校長。65438年至0926年,她和同學魏道明博士在法租界創辦了壹家律師事務所,成為中國第壹位女律師。
65438年至0927年,鄭毓秀任上海司法辦公室主任、國民黨上海黨部委員、江蘇省委委員、江蘇省地方檢察院檢察長、上海臨時法院院長、上海法學院院長。
65438年至0928年,鄭毓秀任國民政府立法院議員、國民黨建設委員會委員、五大民法編纂者之壹。
抗戰時期,原教育部副部長魏道明因與汪精衛、宋美齡、王寵惠等國民黨官員關系密切,多次被提拔。
曾任南京市市長、駐美大使、臺灣省省主席。
從65438年到0948年,鄭毓秀夫婦移居美國並離開政壇後,漂泊在異鄉的鄭毓秀夫婦百思不得其解。他們在巴西呆了幾年,不想回大陸。在那之後,他們想回到臺灣省省“休息”,所以他們不得不花了壹整天。生活在國外,鄭毓秀感到孤獨,晚年生病了。於65438年6月+0959年65438年+06年2月65438年+06年在洛杉磯逝世,享年6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