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政法幹警培訓模式

政法幹警培訓模式

(1)通過實踐性的政法高職教育模式,專科教育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區及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縣(市)級以下基層法院(“雙語”崗位)、公安、司法行政機關,培養政治素質高、實踐能力強的政法應用型人才。試點班采取高中以上學歷大專教育,學制兩年,其中在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於半年,對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大專畢業證書。專業設置由教育部商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關機構確定。

(2)本科教育始於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區和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縣(市)級以下政法機關,培養本科層次的應用型、復合型政法人才。試點班采取專科以上學歷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模式,學制兩年,其中在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於半年並完成規定學業的學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授予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專業設置由教育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關機構確定。

(3)研究生教育通過具有法學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教育,為中西部地區和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的政法機關培養研究生層次的政法人才。試點班采用法學碩士研究生教育培養模式,以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為起點,學制兩年。在完成法律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要求的基礎上,重點加強知識應用和職業技能的培養。在校期間,我將安排壹年的理論教學和壹年的實踐教學,其中,我將在實踐部門實習半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課程考試合格並通過論文答辯者,授予碩士畢業證書和法學碩士學位。面向中西部地區和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縣(市)級以下法院、檢察院的不同學歷層次試點班學生,在校期間參加國家統壹司法考試,實行單獨資格政策。在試點班的專業和課程設置上,要突出政法實務的教學和實訓內容。在培養模式上,以政法業務綜合素質培養為基礎,以職業素養、基本技能、職業能力教育培養為核心,探索教、學、練、戰壹體化的教學模式。

  • 上一篇:未過戶出售車輛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 下一篇:適用治安行政強制措施的法定程序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