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組織的特點:
a國際組織的成員是國家。雖然有些成員是政治實體,但其主要成員是主權國家。國際組織雖然是國家,但不能淩駕於國家之上,對國家發號施令,也不能借口幹涉國家內政。
b .國際組織的目的是處理國家之間的具體事務。具體事務包括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壹般事務,以及涉及國際經濟、文化、科技的專門事務。
c國際組織是根據國際條約成立的。國際法由國際社會制定,得到條約成員國的認可,具有法律效力。國際組織是根據條約建立的,有法律依據。違反國際法成立的組織是非法的。
d .國際組織必須有常設機構。這是國際組織不同於國際會議的基本特征。這些常設機構按照壹定的程序開展日常活動。
由於國際組織具有上述特征,通常在壹定範圍內具有國際法主體資格。具有壹定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國際組織的投票程序是怎樣的?
國際組織通常有三種投票程序:
壹致同意。這種投票程序很少。如:石油出口機構、經濟合作發展機構。
大多數人通過了。分為:簡單多數,即超過半數即可通過;特定多數需要2/3、3/4、4/5的多數才能通過,涉及重要問題。特定多數加特定成員國制度。除了特定多數外,還需要特定成員才能通過。例如,安理會需要包括所有會員國在內的9票才能通過非程序性法案。
c加權投票制:由於國際金融組織的股份性質,投票也體現了股份制的特點。
d .協商壹致制度:會議以主席為中心,征求區域集團和成員國的意見。努力在事情上達成壹致。在會議上,將發布壹項協商壹致的決議,或者由主席發表聲明供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