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中介:專門幫企業送人牟利,需要收取壹定的代理費。
勞務派遣作為壹種新的用工方式,逐漸被越來越多的企業所采用。
勞務派遣的優勢:
壹、對於用人單位:
1,降低用人成本。
用人單位在計算派遣人員總支出時,應當首先考慮崗位效益。二是以市場價格制定工資標準。三是不需要為派遣人員支付其他計劃外費用。勞務派遣專用發票可以計入用人單位的稅前成本,綜合核算單位的成本遠低於公司內員工的成本。
2.便捷專業的人事管理
專家認為,用人單位不受戶口學歷和編制的限制,通常會對員工做出相關管理規定,發揮其才能,並根據分配的任務進行管理和考核。具體人事管理工作由勞務派遣公司完成。用人單位可以在業務量增加時增員,業務量減少時減員,所以用人方式非常靈活。
3.減少勞動糾紛
在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下,用人單位與被派遣單位簽訂派遣服務協議,被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員工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用人單位與被派遣員工之間只是有償使用關系。這樣用人單位就可以避免與被派遣員工在人事(勞動)關系上可能發生的法律糾紛。
二、對於勞動者(派遣員工):
1,更好的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派遣人員的人事關系屬於派出機構,可以督促用工單位規範用工制度,保障職業安全,杜絕拖欠員工工資和綜合社會保險的行為。被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不公平待遇的,經核實,派遣機構有責任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或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維護被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
2、“工齡”可以連續計算。
被派遣人員合同到期後,如未續簽,其人事關系可由勞務派遣機構代理,且“工齡”可連續計算,勞務派遣機構將繼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保險費由勞動者本人繳納)。
3.提供豐富的就業信息資源。
勞務派遣機構擁有大量的就業信息和更加靈活廣闊的就業空間,可以為勞動者提供更多的就業選擇。
4.拓寬和深化畢業生新的就業渠道。
大中專畢業生缺乏工作經驗是找工作難的主要原因,工作相對不穩定。通過勞務派遣積累工作經驗和社會經驗,可以為以後找到理想的工作打下基礎。
第三,對社會而言:
通過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相關政策的部署,勞務派遣壹方面可以促進用人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完成從“單位人”到“社會人”的轉變,另壹方面可以緩解人才區域分布不平衡、供需矛盾的現狀,實現人才資源的優化配置。從社會的角度來看,勞務派遣促進了社會人力資源由粗放配置向集約配置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