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同,而壹方以送貨單、收貨單、結算單、發票等方式主張存在買賣合同關系。,人民法院應當結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等相關證據,認定買賣合同是否成立。所以,如果有送貨單,是可以起訴的,但是能不能勝訴,要看收條的內容。原告應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及復印件;企業為原告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商業登記證等材料。2.證明原告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收發貨憑證、信函等。當事人向法庭提交書證時,應當填寫證據清單壹式兩份,寫明提交證據的名稱和頁數。證據經法庭承辦人核對無誤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名蓋章,壹份交當事人,壹份存檔。立案庭應當在當事人履行必要程序並提交相關證據材料後七日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當事人應當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立案後法院會安排案件的審理,當事人要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結案後在財務室結清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壹條: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四)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