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構成違約。形成的是口頭無名合同的法律關系,可以參照贈與合同的相關規定。這種誌願服務可以視為帶有道德義務的贈與,合同不能隨意解除。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八條* * *不動產或者動產的使用、收益和違約責任按照約定。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慈善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慈善組織招募誌願者參與慈善服務時,應當公示與慈善服務有關的所有信息,告知其在服務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慈善組織可以根據需要與誌願者簽訂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約定服務的內容、方式和時間。而且慈善組織要對誌願者進行實名登記,記錄其服務時間、內容、評價等信息,並如實出具誌願服務記錄證明。慈善組織安排誌願者參與慈善服務,應當與誌願者的年齡、文化程度、技能和身體狀況相適應,保證慈善服務的正常開展。此外,慈善組織應當為誌願者參與慈善服務提供必要的條件,保護誌願者的合法權益。慈善組織在安排誌願者參與可能造成人身危險的慈善服務前,應當為誌願者購買相應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法律依據
誌願服務條例
第三十六條誌願服務組織泄露誌願者信息,侵犯誌願服務對象個人隱私的,由民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
,責令停止活動並整改,情節嚴重的,吊銷登記證書並予以公告。
第三十七條誌願服務組織和誌願者實行誌願服務。
願意向委托人收取報酬或者變相收取報酬的,由民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退還收取的報酬;情節嚴重的,對有關組織或者個人處以報酬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誌願服務組織不依法記錄誌願服務信息或者出具誌願服務記錄證明的,由民政部門給予通報批評。
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其限期停止活動,並可向社會和有關單位通報。